广州社保生育津贴需累计缴满1年才能直接申领,未满1年者可待缴满12个月后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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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年的待遇:参保人缴费满1年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用人单位可在次月起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按月发放生育津贴。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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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年的补申请规则:若缴费未满1年,需在累计缴满12个月后的1年内补申请。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生育津贴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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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的影响:享受津贴期间若单位停缴社保,次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停止支付津贴,欠费期间的产假工资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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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缴费累计:广东省内跨统筹区参保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需办理备案手续。
提示:申领时需提供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建议提前咨询经办机构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