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育津贴最迟申领时间为分娩后1年内,逾期将无法享受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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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期限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1年内完成申领,逾期1年将不予受理,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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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区补充说明
长沙市明确要求生育津贴申请最迟不超过产假结束后的6个月,与全省1年期限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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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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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享受,产假期间由单位发放工资,申领后转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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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需携带材料,如《申领表》、出生医学证明、医保手册等,具体以湖南省医保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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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湖南省生育津贴最迟申领期限为分娩后1年内,长沙等地可能执行更严格的6个月期限,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