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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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临时就医
- 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以参保地就医待遇为基础,下浮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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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临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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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下浮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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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浮3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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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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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长期就医
- 在备案地就医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与参保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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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转诊就医
- 需经备案地医疗机构转诊,三级医疗机构下浮10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浮20个百分点;无转诊意见的,再下浮10个百分点。
三、门诊与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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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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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门诊支付比例50%,年度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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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支付比例60%,年度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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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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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费用按区间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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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下:80%(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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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5%(起付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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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90%(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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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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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就医前通过浙江省医保局或医院确认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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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