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医保统筹报销政策通过门诊共济、住院分级、慢特病保障等机制,实现职工与居民医保全覆盖,其中普通门诊在职报销50%-60%、退休60%-70%,年度限额最高1000元,且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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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者)在定点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起付线在职200元、退休150元,三级机构报销50%(退休60%),二级及以下机构报销60%(退休70%),年度限额在职800元、退休1000元。个人账户余额可为配偶、父母、子女支付医疗费用,覆盖药品、耗材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
住院分级报销
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社区卫生院240元(报销90%-93%),三级医院920元(报销82%-87%),异地住院起付线在职1180元、退休1080元。封顶线35万元,乙类药品自付10%,诊疗项目自付12%。居民医保分两档,二档年缴470元,三级医院报销70%-80%,封顶线22万元。 -
慢特病与“两病”保障
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分A/B类,A类如糖尿病、高血压年度限额2500元,报销85%;B类如恶性肿瘤放化疗按住院待遇报销90%。居民医保“两病”用药报销60%,与慢特病待遇不重复享受。 -
异地就医与查询方式
异地门诊可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参保人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或支付宝查询定点机构、报销记录,结算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实时报销。
提示:2025年政策保持稳定,但报销比例与限额可能随基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官方通知或通过医保局热线0833-210165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