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职工医保即可同步享受生育险待遇,且个人无需额外缴费。根据国家政策,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已合并实施,参保范围、待遇水平不变,但报销流程更便捷,等待期普遍缩短至3个月或更短,部分地区还支持生育津贴补发。以下是具体说明:
- 自动参保:只要参加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即自动纳入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手续。灵活就业人员按医保政策缴费时不包含生育险,故不享受相关待遇。
- 待遇不变:合并后仍覆盖生育医疗费用(产检、分娩等)和生育津贴(按产假天数计发),难产、多胞胎等情况可额外增加津贴天数。
- 缴费优化:单位按医保和原生育险费率之和缴纳(如原医保7%+生育0.6%合并为7.6%),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 办理简化:生育医疗费用与医保“一站式”结算,无需重复提交材料;部分地区可通过信息共享自动审核。
- 等待期缩短:多数地区将享受待遇的连续缴费要求从12个月降至3个月,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补缴后仍可报销。
提示:具体细则(如缴费比例、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