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报销政策覆盖住院、门诊、特殊疾病等多类医疗费用,参保人可通过定点机构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因人员类别(职工/居民)、医院等级不同而浮动,最高可达90%。关键亮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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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普通门诊(居民医保部分统筹区试点)及异地就医备案后费用均可报销。药品和诊疗项目需在医保目录内。 -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85%-90%,二级及以下医院达90%以上;
-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报销60%-70%,基层医疗机构可达80%。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与住院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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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年度住院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如三级医院首次500-1000元),职工医保年累计报销限额约50万元,居民医保略低。 -
异地就医
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未备案则需先自付再回兰州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比例降低10%-20%。 -
特殊群体优惠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群体享受更高报销比例或医疗救助,部分费用可二次报销。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标准,并妥善保存缴费凭证与诊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