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享“一站式”直接结算,报销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原则,省内住院免备案,跨省门诊慢特病覆盖5类病种,临时外出备案半年有效,长期居住备案回泸州就医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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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分类与办理
异地就医分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两类。长期居住(如退休安置、外派工作)备案“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回泸州就医仍享本地待遇;临时外出(如转诊、旅游急诊)备案“一次备案、半年有效”。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办理,线下需提交身份证、居住证明或转诊材料。省内及西南四省(川渝黔滇)住院免备案,跨省需提前备案至就医地市。 -
结算规则与待遇
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按泸州标准。例如:-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住院起付700元(退休600元),报销比例80%-96%;临时外出未转诊报销比例降低10%。
- 居民医保:一级医院住院起付200元,报销比例90%。
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限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病种,需提前完成病种认定和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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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与材料
未开通直接结算的机构需垫付后手工报销,需提供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次年3月31日前申报。意外伤害需附加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
查询与咨询
支持异地结算的机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咨询电话覆盖泸州各区县(如市本级0830-3104054)。
提示:跨省就医务必提前备案,门诊慢特病需分开结算无关费用,长期居住人员回泸州无需撤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