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就医地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下为具体比例说明:
市内就医
- 三级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为55%。
- 二级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为95%。
市外就医
- 办理转诊备案后: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40%,退休人员为45%。
- 未办理转诊备案:不予报销。
门诊慢特病
- 报销比例与市内相同,但需符合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种认定条件。
异地就医
- 自主备案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40%。
- 住院报销比例比市内同级医疗机构降低20%。
以上政策适用于大庆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需结合实际医疗费用和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