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湖南株洲生育津贴领取资料如下:
一、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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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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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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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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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生育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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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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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 需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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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出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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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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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终止妊娠医学证明原件及B超检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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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需额外提供难产医学证明或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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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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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
- 需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申领表,可在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
四、其他材料(特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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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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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2019年1月22日前出生)或生育分娩住院发票(2019年1月22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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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的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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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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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需单位盖章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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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期间不得停保,单位需在生育后6个月内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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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起,生育津贴可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单位转付
建议通过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株洲本地宝”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及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