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泉州市医保报销比例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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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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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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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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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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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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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基础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且不低于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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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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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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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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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可申请大病保险,最高补偿比例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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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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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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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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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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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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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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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二级医院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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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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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按市内报销额度的80%报销,省外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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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可报销,最高补偿25万元/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段,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财政状况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