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育津贴已实现“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本市定点医院生育后,津贴将自动核定并次月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无需单位或个人主动申请。这一政策优化大幅简化了申领流程,同时明确异地生育或特殊情形仍需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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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即享”覆盖范围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结算的女职工,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并计算津贴金额,直接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顺产、剖宫产、多胞胎等情形均适用,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和法定产假天数核定。 -
仍需主动申报的情形
异地生育、流产津贴、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等特殊场景,需在生育后6个月内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材料包括出院小结、费用发票、生育证明等,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 -
单位职责的调整
用人单位不再承担统一申报义务,但需确保职工参保连续满6个月(不含补缴)。若职工更换单位,津贴按生育前6个月所有单位的加权平均工资核算,由系统自动处理发放。 -
灵活就业与失业人员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不发放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报销生育医疗费,同样不享受津贴。
提示:参保人需提前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并确保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若对津贴发放有疑问,可通过“合肥医保”公众号或拨打0551-12345查询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