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合作医疗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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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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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年门诊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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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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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 :比例依次为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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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合作医疗证、门诊发票、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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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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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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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2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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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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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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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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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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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县级医院审批转诊,转院后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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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约50%(具体以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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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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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 门诊、住院均需在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办理,非定点医院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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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所有报销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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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 门诊费用通常当场结算,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15-19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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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补偿
- 需提前申请特殊病种,携带材料至乡镇卫生院审批,报销比例可达70%-90%
三、法律依据
报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规定,具体执行以河南省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