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第二次住院与第一次住院的时间间隔要求如下:
一、常规间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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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为基本标准
多数情况下,两次住院需间隔至少15天,未达此时长第二次住院费用无法通过医保报销。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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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紧急可申请特殊处理
若因病情需要(如急诊、抢救或换医院、换诊断),可向定点医院申请,由医生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办理报销。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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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医保报销范围及结算方式,但未明确两次住院间隔天数,具体执行以地方医保政策及医疗机构规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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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住院起付标准不同
需注意门诊和住院的起付金额分别计算,不可混同。
总结 :建议以当地医保政策及医院规定为准,若15天内再次住院,可提供病情证明申请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