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如下,具体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情况:
一、直接结算(主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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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条件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需主动告知结算人员需纳入医保报销,提供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中的任意一种证件,即可直接在窗口完成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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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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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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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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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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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工报销(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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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的情况(如信息系统断网),需在费用发生次年3月31日前,提供门诊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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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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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明细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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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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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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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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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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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费用 :急诊抢救费可纳入住院报销,但急诊门诊需先自付后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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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服务 :开通门诊共济协议的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均可报销。
建议优先选择直接结算,若遇系统问题及时联系医院或医保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