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且覆盖普通门诊多发病、常见病,年度报销限额2500元,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60%和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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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机制
甘肃省职工医保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政策范围内的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费用则按单独政策报销,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 -
报销标准与比例
- 起付线:年度累计200元后开始报销。
- 限额:每年最高支付2500元,不结转至次年。
- 比例: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提高至65%,体现对退休群体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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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与待遇衔接
正常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者补缴后当月恢复报销资格,确保保障连续性。
甘肃省通过优化医保基金结构,强化门诊共济功能,显著减轻了参保人的门诊负担。具体操作中需注意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且符合医保目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