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标准覆盖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起付线分级设定(一级20元/二级40元/三级60元),报销比例最高达60%(退休人员更高),年度限额6000元,超限部分可衔接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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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元,二级40元,三级60元,每次就诊单独计算。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一级60%、二级55%、三级50%,退休人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 年度限额:6000元,超限后符合规定的费用按住院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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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保障
- 起付线约300元,与住院起付线分别计算;报销比例约80%。
- 单病种支付限额约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可增1000元,年度总额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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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亮点
- 覆盖互联网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便利参保人;退休人员享受更高报销比例,体现倾斜保障。
- 普通门诊与住院待遇无缝衔接,减轻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合理利用门诊报销政策,可显著降低医疗支出,建议关注年度限额使用进度,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