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病报销政策为参保居民提供三重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1.2万元可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达65%-75%;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75%;门诊大病年度限额根据病种分级,部分重症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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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覆盖住院、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包含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及高值耗材等合规费用。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等重症门诊不设年度限额。 -
报销标准
- 城乡居民:分段报销(2万以下65%、2-5万70%、5万以上75%),年度累计支付无封顶。
- 城镇职工:统一报销75%,起付线比居民低2000元。
- 门诊大病:起付线500元,居民按缴费档位报销50%-65%,职工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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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持社保卡及病历资料到二甲以上医院申请门诊大病资格,签约1家基层和1家二级以上机构就医。年度内可调整签约机构。
提示:选择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更高,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多病种患者需注意年度限额叠加规则,及时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