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新农合门诊报销金额根据不同类型有所差异:普通门诊每年最高报销30元(比例50%),慢性病门诊每月最高200元(比例90%),门诊大病如尿毒症透析可100%报销,抢救无效死亡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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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所就诊,门诊药费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30元。家庭成员额度可捆绑使用,但达到总额后不再追加报销。 -
慢性病门诊报销
涵盖慢性肺心病、冠心病、糖尿病等8类疾病,报销比例高达90%,每月封顶200元,未用完额度不结转。需在红旗医院等定点机构申请并鉴定后享受。 -
门诊大病与特殊治疗
癌症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大病治疗,血液透析报销100%,体外碎石年限额800元。门诊抢救无效死亡按费用90%报销,封顶2000元。
提示:具体报销需携带身份证、新农合证等材料至定点机构办理,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