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秦皇岛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计发基数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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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月平均工资} = \frac{\text{参保职工工资总额}}{\text{参保职工人数}} $$
若用人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则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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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生育假天数计算,具体包括产假、生育假、延长产假等,总天数不少于98天。
二、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由医保机构一次性支付至女职工账户。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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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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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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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引产:1.5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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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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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计划生育的决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秦皇岛市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