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在天津可直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可实时结算,门诊急诊需先自费后回京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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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参保人需通过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填写《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或《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由单位提交申请。备案次日生效,且需选定天津的定点医疗机构。 -
住院实时结算
备案成功后,在天津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北京社保卡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垫付后报销。起付线以上部分按北京医保比例报销。 -
门诊急诊需垫付
普通门诊和急诊目前无法直接结算,需患者先自费,保留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材料,回北京后通过单位或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
儿童就医特殊限制
北京儿童医保在天津急诊仅支持挂号费医保结算,其他费用需全额自付,后续需凭材料回京报销。
提示: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使用前咨询北京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