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在异地(包括其他省份)可以使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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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提前通过北京医保部门办理备案,备案后持社保卡可在指定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备案类型包括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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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院与地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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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有医保合作协议的省份(如河北、天津、上海)及部分合作医院可直接使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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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目的地无合作医院,需垫付费用后回京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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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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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备案后就医,结算时仅支付自付部分,医保基金支付合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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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垫付费用后,提供住院材料至单位或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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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与条件
仅限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人员,且需满足缴费记录要求。
注意事项 :未备案或信息变更需及时办理调整,紧急就医可先垫付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