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山东省淄博市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比例如下:
一、基本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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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大病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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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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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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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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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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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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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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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15万元以上合规费用,经审核后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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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治疗费用统一报销50%。
三、政策依据
该政策依据山东省医保局规定制定,由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