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桂林市医保政策,住院报销金额需结合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综合计算。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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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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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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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首次住院)或55%(后续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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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5%(首次住院)或60%(后续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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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 :90%(首次住院)或55%(后续住院)。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广西桂林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38,218元。
四、计算示例
假设住院费用为10万元,且符合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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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起付600元,剩余9.94万元按60%报销,基金支付约5.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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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起付300元,剩余费用按相应比例报销,直至年度限额用完。
注意 :实际报销金额需根据具体住院级别、费用明细及起付线动态计算,建议咨询医保部门获取精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