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病医保报销政策具有诸多亮点。参保居民个人不需额外缴费,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报销范围不受病种限制,只要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均属支付范畴 。实行分段报销,自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平均报销比例在 50% - 70% 之间,部分地区调整后可达 55% - 75% ,且不设最高赔付限额。还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实现 “一站式” 网上即时结算 。
具体来看:
- 报销范围:涵盖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全部医疗费用。比如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类大病治疗(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等)。但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等情况不在报销范围内。
- 起付线:各统筹地区根据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及参保人员构成情况设定,一般为该市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0% - 100%,目前各市起付线在 1.2 - 1.8 万元左右。
- 报销比例:采取分段报销,以葫芦岛兴城市为例,假设起付线为 1.5 万元,自付费用 1.5 - 3 万元部分,报销比例可能为 55%;3 - 5 万元部分,报销比例可能提升至 60%;5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可能达到 70% 等 。总体平均报销比例在 50% - 70% 之间,部分地区调整后可达 55% - 75% 。
- 支付限额:全省各统筹地区均不设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
- 缴费方式:参加大病保险所需费用全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居民无需另行缴费。
- 结算方式: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选定大病保险经办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提供 “一站式” 网上即时结算服务,无需患者垫付大病医疗费用。
了解辽宁大病医保报销政策,能让参保居民更好地利用这一福利,减轻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若对具体报销事宜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