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的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在武汉就医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报销比例较省内降低10%。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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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报销前提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备案,备案后可在武汉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手续。 -
报销比例与规则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武汉标准,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邢台政策。例如:武汉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2500元,报销比例比京津冀内同级医院低10%(约55%),封顶线同邢台标准。 -
操作流程
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武汉定点医院结算。若未备案需先自费,出院后补备案可回邢台手工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 -
特殊情形处理
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提前确认武汉定点医院是否支持跨省直接结算,部分病种需回参保地报销。意外伤害需提供第三方责任证明。
提示:建议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查询武汉支持异地结算的医院名单,并咨询邢台医保局确认最新报销细节,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