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黑龙江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和家庭共济功能已逐步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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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黑龙江省已与全国31个省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 异地人员类型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异地转诊人员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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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医保公众号(如“龙江医保”)或12393医保热线“视频办”完成线上备案。
二、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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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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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与被共济人需在同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如同一地级市)参保,但需跨省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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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内已实现该功能,支持跨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异地亲属的门诊、药店等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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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1月,全国23个省(含黑龙江)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其他省份正在推进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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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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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部分省份(如浙江、河南等)已实现更全面的省内共济,黑龙江尚未覆盖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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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限制 :目前仅限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门诊、药店等费用仍需现金或返回参保地结算。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到系统延迟或政策调整,可通过12393热线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指引。
黑龙江医保在异地就医和家庭共济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便捷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