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深圳医保参保人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但并非能在全国任意医院自由就医。需提前备案,且医院需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同时符合医保政策规定。
深圳参保人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需满足多项条件。参保人需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深圳社保经办机构、线上服务平台(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请。备案时,不同人群有不同要求,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按要求提供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异地转诊人员则需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就医医院需为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深圳有87家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平台,但并非全国所有医院均已联网。
在待遇政策上,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原则。即就医地目录决定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参保地政策规定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就医地管理指就医地经办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所以,异地就医结算待遇可能与在深圳本地就医有所不同。
虽然深圳医保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部分限制。门诊费用、生育及工伤等情况暂未实现平台直接结算,异地备案人群范围有规定,医院接入平台也有范围限制。未来随着医保体系不断完善,跨省就医结算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为参保人提供更便利的异地就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