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次月生效日期一般为缴费的次月15日。
具体生效条件与注意事项
随单位参保:
-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从足额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生效。
- 如果在单位停止正常参保,医保账户将于次月15日自动封存。
个人参保或续保:
- 初次以个人身份参保或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再次续保的人员,医保待遇需在缴费满6个月后生效。
生效后的权益:
- 医保账户生效后,参保人可享受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 注意,门急诊就医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医保规定报销。
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个人医保账户状态或报销情况,可通过“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上海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