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已实现跨省共济,参保人可将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本人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和医保缴费。
1. 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 政策启动:2024年12月2日,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已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开展试点。
- 适用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医疗费用,以及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2. 操作步骤
- 线上备案: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绑定近亲属为共济对象,完成备案后即可使用。
- 线下备案: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绑定手续。
- 使用方式:绑定成功后,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可直接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
3. 注意事项
- 共济对象条件:被共济人需参加基本医保,且与授权人具有直系或近亲属关系。
- 跨省限制:目前仅部分试点地区支持跨省共济,非试点地区仍需在省内使用。
- 费用优先级:支付时优先使用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再使用共济账户余额。
4. 未来展望
国家医保局计划加快推进跨省共济政策的全面实施,未来更多地区将支持跨省使用。
通过医保账户家庭共济,不仅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也进一步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您有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建议尽快完成备案,享受政策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