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可以跨省使用。参保人员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及门诊慢特病费用,无需垫付全额医疗费。跨省使用需提前备案,支持线上办理,覆盖全国超90%三级医院,结算范围包括医保目录内费用。
跨省使用具体流程与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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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湘医保”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备案,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及异地居住/工作证明。
- 备案长期有效(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或短期有效(如临时外出就医),具体时限以备案类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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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与范围
- 住院费用:所有备案类型均支持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与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可直接结算,其他门诊需先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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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直接结算: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院刷卡,仅支付自费部分。
- 垫付报销:未备案或非联网机构就医,需保存票据及病历,返回参保地提交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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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备案前需确认就医地医院是否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 跨省报销比例可能略低于省内,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提示:建议提前2-3个工作日完成备案,避免就医时系统未同步信息。临时外出突发急诊,部分情况可补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