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共济备案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完成,目前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已扩大至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需满足近亲属为北京医保参保人且完成备案的条件。
- 办理条件: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必须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需提前进行备案。使用时优先扣除使用人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再按备案顺序使用共济账户资金。
- 线上备案方式:
- 微信或支付宝搜索“京通”小程序,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提示输入身份信息提交。
-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在“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勾选承诺书后添加共济对象。
- 线下备案流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代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证件及委托书。
- 使用规则:备案成功后,家人在定点医院或药店消费时,系统自动按备案顺序扣减账户余额,个人需确保账户已绑定共济关系并优先使用本人额度。
- 查询与管理:通过“京通”小程序或医保平台可查看共济对象列表、消费记录及账户余额,支持中途修改或删除共济成员。
建议优先通过线上渠道完成备案,操作便捷且支持实时生效。未备案的近亲属无法直接使用共济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