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被绑定人确实只能使用绑定人的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具体规则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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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负担的门诊、住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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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耗材费用
被绑定人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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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支持支付参加居民医保、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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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绑定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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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只能接受一个授权人(即绑定人)的绑定,且每个账户最多同时拥有授权人或被绑定人一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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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只能作为被共济人,不能作为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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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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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就医或购药时,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则使用绑定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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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资金不可用于此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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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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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通过医保系统完成,支持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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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资金使用后不可逆,被绑定人无法追回已使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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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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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使用 :支持省内跨统筹区使用绑定人个人账户资金,但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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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绑定 :被绑定人可随时解除绑定关系,重新绑定其他家庭成员。
医保共济政策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灵活性,但需注意身份绑定和账户资金的定向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