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标准根据年龄、医疗费用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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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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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70周岁以下):13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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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70周岁以上):13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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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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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万元部分:按90%报销(封顶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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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9万元(职工)或3.5万元(居民):按90%报销(封顶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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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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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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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医保:统一报销20元/天,未收取部分由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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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医保:二类医院600元/天,三类医院900元/天,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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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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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度首次住院900元起付,二次及以上45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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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年度首次住院650元起付,二次及以上45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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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职工8万元/年,居民6.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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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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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内,因同种疾病多次住院不累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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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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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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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时,可通过补充大病医疗保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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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城市政策差异(如郑州与省直)存在细微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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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可能有额外报销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及各地医保政策,实际报销以参保时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