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作医疗在广州住院可以报销,但需满足异地就医备案条件并携带完整手续。具体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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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提前联系广西合作医疗办公室或社保局办理备案手续,否则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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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类型 :仅住院费用可报销,门诊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二、报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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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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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转院手续(如单位证明、急诊证明)或异地就医备案证明。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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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结算 :在广州住院期间直接结算医保可支付部分,出院时凭材料申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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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 :若未在广州直接结算,需携带上述材料回广西合作医疗机构办理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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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药品、整容手术等非医保目录项目及公费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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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保已报销过的费用,广西合作医疗可能重复报销,需提前确认。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前,通过广西合作医疗官网或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