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长春市医保政策规定,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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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纳满 25年 ,其中包含至少15年实际缴费年限,才能在60周岁退休后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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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纳满 20年 ,其中包含至少15年实际缴费年限,才能在55周岁退休后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二、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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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需 一次性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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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7%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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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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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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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 最低缴费年限为 25年 ,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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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01年10月1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可按比例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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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自2016年4月起,最低实际缴费年限逐步调整为15年,但法定退休年龄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特殊情况
- 失业人员 :参保期间无需缴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规定与地方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退休年龄规划缴费年限,避免退休后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