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保政策涵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大体系,关键亮点包括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男25年/女20年)、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增至10年、居民医保分年龄段差异化缴费(成人200元/年),并强化了待遇连续性保障。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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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规则
用人单位需持续缴纳,中断后3个月内补缴可续接,否则清零。退休人员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即使单位破产仍可享受医保。缴费年限要求为男性累计25年、女性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从5年调整为10年,过渡期费率减半。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实际最低缴费年限统一延长至10年,与职工医保年限要求衔接,确保灵活就业者退休后待遇稳定性。欠费期间退休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
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实行分档缴费:18周岁以上每年200元,未成年人及新生儿120元,大中专学生60元。补缴差额机制确保历史欠费清理,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同步优化。 -
待遇保障与衔接
政策明确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方式,强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制度间可按规定转换,避免保障空窗期。
河南省通过细化缴费规则、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差异化筹资等举措,构建更可持续的医保体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参保人需关注缴费时限,及时补缴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