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全国通用,参保人可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医保码享受就医、购药、结算等医保服务。
医保电子凭证是参保人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可在全国范围内通办医保业务。其采用国家标准生成,不同地区实现跨区域互认,参保人无论身处何地,均可通过医保码完成挂号、就诊、结算等操作。例如,参保人临时前往异地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异地备案,直接使用医保码完成异地就医结算或药店购药。
医保电子凭证的功能覆盖全国各类医保业务场景,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异地购药、跨省结算等,真正实现“一码通行”。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无需依赖实体社保卡,即使卡片挂失或异地,也可通过医保码享受医疗服务。国家医保局支持多种渠道激活医保码,确保参保人可自由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完成激活,并可在不同平台共用同一密码。
为方便用户,医保电子凭证采用多重认证方式(如实名、实人认证),保障信息安全,同时通过亲情账户功能支持老人儿童使用家庭医保权益。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支持医保码就医购药,参保人可根据需求通过官方渠道随时启用。
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全国通用的工具,显著提升了异地就医的便捷性,参保人应主动激活并了解使用场景,以确保在需要时快速享受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