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已明确,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此标准根据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359元计算得出,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也规范了缴费标准。
烟台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4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313元,月平均工资为7359元。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359×300%=22078元,下限为7359×60%=4416元。这一标准适用于烟台市所有参保单位及职工,确保缴费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用人单位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时,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且不得低于4416元或高于22078元。若职工缴费工资低于4416元,则按4416元作为缴费基数;若高于22078元,则按22078元作为缴费基数。税务部门系统将自动进行封顶保底计算,确保缴费基数的合规性。新入职职工的缴费工资以起薪当月工资为准,劳动合同起始月份即为缴费基数的核算起始点。若起薪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满月,则需折算为月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职工缴费工资需如实申报,且原则上不可在年中调整,除非是对职工上年度工资进行扣减或增发。若因申报错误需调整,应提供相关材料至人社部门,特殊情况下可进行调增或调减。烟台市范围内换单位的职工,无需个人办理养老保险衔接手续,系统将自动累计缴费年限,确保保险权益的连续性。
社保缴费基数的精准核算与按时足额发放,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企业及职工应持续关注政策动态,确保申报流程的合规性,以维护自身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