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门诊慢特病认定需提供两类核心材料:一是《资格申请表》,二是医疗证明文件(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检查报告)。若无法提供住院病历,可用近期诊断证明、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记录及化验单替代。
-
必备申请表
需填写《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资格申请表》,可从医保局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
医疗证明文件
- 住院病历:近期一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A4纸格式);
- 替代材料:若无住院病历,需提供近期医院诊断证明书、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以及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三者缺一不可。
-
材料注意事项
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读,门诊病历需体现连续治疗记录,检查报告应为近期结果(通常要求3个月内),确保与认定病种相关。
提示:材料提交后,医保部门将按病种标准审核,建议提前核对目录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