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期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通过电子处方流转、药品追溯码结算、统一医保待遇等举措提升便民服务。以下是政策核心内容:
-
覆盖范围与待遇
纳入门诊统筹的药店可提供普通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疾病用药保障,执行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实现医保待遇公平化。 -
准入条件严格
药店需满足经营3年以上、无违规记录、配备24小时监控、接入医保系统等十大条件,确保服务规范性和数据安全性,同时需支持电子处方流转与药品追溯码扫码结算。 -
创新结算模式
推行“不扫码不结算”机制,通过药品追溯码实现全流程监管,杜绝假药、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
便民服务升级
支持凭处方和无处方两种购药方式,加快电子处方流转,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负担。
这一政策通过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结合,既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又确保基金安全,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便捷、透明的购药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