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最新政策,宜宾市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基础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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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
适用于2009年1月1日前初次参保的人员,退休后可享受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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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20年
适用于2009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退休后同样无需缴费。
二、双重标准地区差异
宜宾属于四川省内政策差异较大的城市,其规定与部分城市存在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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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20年(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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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15年(实际缴费满5年)。
三、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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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连续工龄可按比例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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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处理 :退休时未缴足最低年限的,需按上年社平工资8%一次性补缴。
四、建议
由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四川省医保局或宜宾市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