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医保新政策实施后,全市500万参保人将享受更公平的医疗保障,核心变化包括全市统一待遇标准、生育保险与居民医保合并支付、门诊统筹限额调整至5000元(过渡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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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筹“六统一”
基本政策、待遇报销标准、经办流程等全面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等逐步实现全市一致,确保参保人员流动时医保信息无缝衔接。 -
生育待遇纳入居民医保
2024年9月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住院分娩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支付,起付标准和年度限额合并计算,减轻生育医疗负担。 -
门诊统筹限额提升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临时上调至5000元(含定点药店3000元),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000元,过渡期至2024年底,后续恢复为3000元。 -
过渡期与动态调整
居民医保原待遇差距较大的项目设置2年过渡期(2021年底前统一),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至12月,需注意政策衔接。
新政策通过标准化和阶段性优化,显著提升医保服务公平性与便捷性,参保人需关注缴费节点及过渡期规则,合理规划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