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门市医保缴费基数全面上调,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最低缴费基数分别提高至4417元/月和7362元/月,缴费金额同比增加3.4%-4.1%。这一调整基于全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核定,旨在保障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
缴费基数标准
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最低缴费基数统一为4417元/月(较2024年增加171元),最高基数达22086元/月;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数调整为7362元/月(增加286元)。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申报收入作为基数,但不得低于4417元/月。 -
分类缴费费率
- 用人单位与职工合计费率8.0%(单位6.0%含生育保险,个人2.0%)
- 灵活就业人员费率为7.5%(不含生育保险)
- 失业人员费率为8.0%(含生育保险)
- 退休后补缴年限的费率为5.5%
-
最低缴费金额变化
用人单位月缴265.02元(增加10.26元),职工个人88.34元(增加3.42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331.28元,退休人员补缴404.91元/月。基数与费率联动调整后,待遇支付能力同步增强。
参保人可通过江门市医保局官网或12345热线查询个性化缴费明细,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申报收入以避免基数核定偏差。2025年新标准已覆盖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需注意跨年度缴费的衔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