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首先要进行备案,可通过线上如 “深圳医保” 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等,或线下到相关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其次需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最后就医时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进行直接结算。若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后续还可通过规定材料进行手工报销。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备案
- 备案人群及方式: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要到具有深圳市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通过线上多种渠道或线下窗口办理。线上有以下途径:一是关注 “深圳医保” 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 “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登录系统后点击 “异地就医备案”,选择相应备案业务后按提示操作;二是通过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小程序、“粤医保” 小程序、“粤省事” 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办理;三是登录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 “在线办理”-“医疗保险”,选择相应备案业务操作。现场办理则可前往已承接医疗保障业务的区、街道、社区行政服务大厅。原直通车企业,仍可由企业经办人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为外派职工申请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参保人办理。
- 广东省内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在省内跨市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而省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也无需备案就能直接结算,但报销比例略低(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80%,其中省内住院的报销比例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
- 备案注意事项:新增备案采用承诺制办理时,参保人无需上传申请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登记表。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如半年内变更备案地市的,则必须上传居住证明等材料。参保人 “网上办” 时,按页面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符合网办秒批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不符合的,系统分配人工审核,办结结果即时推送至各网上办理渠道。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 选择定点医院: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地区内,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查询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 就医结算:前往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若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原则上应当到就医的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不能补记账的,参保人可以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
- 手工报销材料(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时):
- 门诊费用报销:必备材料包括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银行账户(默认为金融社保卡)、《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得用审核报销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参保人本人签名或代办人签名)。使用医保目录中有限用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时,还需提供临床诊断证明、检查和化验报告单等补充材料,可由参保人或被委托人提交材料时提供,或经医保审核部门发出补充材料通知后补充提供 。
- 住院费用报销:必备材料有参保人身份证、原始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 / 出院小结、银行账户(默认金融社保卡)、《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参保人本人签名或代办人签名)。补充材料包括外伤情况说明 / 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外院购药(治疗、检查)证明、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国产 / 进口)证明 。
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需提前做好备案等准备工作,选择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结算。若无法直接结算,保留好相关材料以便后续手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等细则可进一步咨询深圳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