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卡可以跨省买药,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的参保人员,可在 外省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药店 直接刷卡购药;未备案的临时外出人员需自付20%费用,且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目前杭州等部分城市已率先试点,未来将逐步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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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跨省使用医保卡购药需提前通过“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分为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两类。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备案,但需保留相关凭证。 -
药店需支持异地结算
外省药店必须接入国家医保异地结算系统,目前全国范围内联网药店逐步增加。例如杭州已有23家药店对省外参保人员开放结算功能,购药前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药店。 -
结算规则差异
- 备案人员:直接按浙江医保待遇结算,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现金补足。
- 未备案人员:需先行自付20%,再按浙江政策报销。国家谈判药品需凭外配处方,非处方药可直接用历年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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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与跨省区别
浙江省内异地购药已实现“一卡通”,无需备案;跨省则需遵循备案流程。上海、江苏等长三角地区因区域协作,结算便利性更高。
提示: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外省联网药店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若结算失败,可凭票据回参保地零星报销。政策持续优化中,具体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