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广州的医保体系中确实存在个人账户,但具体规则与全国其他地区存在差异,需结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进行说明: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
账户设立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资金按月划入,通常在参保缴费到账次月内完成划转。
-
账户用途
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购买药品及医疗器械等。
-
资金支取限制
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不可直接支取,仅限上述指定用途。特殊情况下(如参保人死亡、出境定居等)可申请一次性支取。
二、城乡居民医保
广州的城乡居民医保 不设个人账户 ,其资金直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个人无需建立个人账户。
三、其他说明
-
跨省共济功能 :广州已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支持在河北等7个地区使用。
-
无卡医保个人账户 :未办理实体社保卡的人员可申请无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转移至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参保类型了解具体待遇和操作方式,可通过广州医保官方渠道查询账户余额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