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医保共济后,家人使用医保账户需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则:
一、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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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关系办理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线下社保服务中心,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绑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关系,需提供亲属参保信息及社保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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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购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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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店 :家人就医或购药时,需同时出示本人医保卡和亲属医保卡,告知工作人员使用共济账户支付,费用从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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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医保共济仅限门诊、药店自付费用,住院费用需使用本人医保卡结算,不可使用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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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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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共用
家庭共济仅允许使用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医保卡仍需本人使用,享受本人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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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限制
仅能支付合规的门诊、药店自付费用,不可用于住院、公共卫生、体育健身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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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性
绑定关系需在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完成,逾期可能无法使用共济功能。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需修改共济账户信息(如亲属联系方式),需通过医保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