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享有个人账户,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划入资金,退休后定额划入100元/月,资金可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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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来源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的医保费中,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的2%)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则进入统筹基金。例如,按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5182元计算,每月个人账户入账103.64元。退休后,无论是否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均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100元/月。 -
使用范围与权限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但不得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非医疗支出。账户余额可结转或继承,跨省转移医保关系时也可随同划转。 -
与职工医保待遇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个人账户规则与单位职工完全相同,包括划拨比例、家庭共济功能等。门诊统筹、住院报销等待遇也按职工标准执行,仅不享受生育津贴。
提示: 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时足额缴费以确保账户正常划拨,断缴超3个月将重新计算等待期。可通过“陕西医保”小程序查询个人账户明细及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