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异地门诊医保政策
- 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门诊个人账户“免备案”。
- 异地安置人员五种门诊慢特病可以直接结算,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 新增4种门诊慢性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等。
- 省内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病种扩大至24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异地就医政策详解
1.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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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群及材料: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或社区居住证明。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
- “两城一家”大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
- 海南侯鸟人群: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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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 窗口备案:携带居住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在地各县(市)区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线上备案:通过“龙江医保”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备案。
- 电话备案:拨打0467-12393进行5G视频办。
2.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 住院待遇: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参照鸡西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待遇。
- 普通门诊、药店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享受普通门诊、药店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待遇。
- 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
- 跨省、省内直接结算慢特病5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省内直接结算慢特病增至24种:包括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等。
3.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及变更
- 有效期: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变更备案城市:如需变更备案城市,满6个月后方可以变更。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异地安置人员: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政策与在鸡西市域内就医政策完全一样,没有任何浮动。
- 转诊转院人员:
- 职工医保省内转诊报销比例70%、起付线1000元,转诊到省外报销比例65%、起付线1500元。
- 居民医保省内转诊报销比例45%、起付线1000元,转诊到省外报销比例40%、起付线1500元。
- 自行外转人员:
- 职工医保自行到省内医院住院报销比例45%、起付线1000元,省外医院40%、起付线1500元。
- 居民医保自行到省内医院住院30%、起付线1000元,省外医院25%、起付线1500元。
总结
鸡西市异地门诊医保政策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了便利,通过优化备案流程和扩大直接结算范围,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跑腿负担和垫资压力。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备案方式,并了解相应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结算医疗费用。如有疑问,可拨打鸡西市医保咨询电话0467-1239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