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社保基数18800元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标准,这一标准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41号)确定的。2024年度广西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070元/年(6756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即18800元/月符合这一标准。
1. 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依据
2024年度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准,上限为该平均工资的300%,即20268元/月。这一政策适用于贵港市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2. 缴费基数的适用范围
- 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下限(4053.6元/月)且不得超过上限(20268元/月)。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缴费基数下限3863元/月至上限19317元/月之间自主确定缴费基数,并按比例缴纳社保费用。
3. 缴费比例及计算方式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7%(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2%)。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8%进入个人账户,12%进入社会统筹基金),医疗保险按0.7%费率缴纳。
4.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流程
- 用人单位需在每年社保年度调整时,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向社保部门申报调整缴费基数。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自主调整缴费基数,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5. 提示与建议
如需进一步了解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具体流程或政策,可访问广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xgg.gov.cn)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确保缴费基数符合最新政策规定。